裁冰剪雪

大海里重新竖起的船桅,
等待着和风浪再次的相会。

【声入人心】【余光 | 洪笛】Soulmate

Soulmate /


‘Always apart,forever together.’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—— 致敬余光


余 /

光 /

以下正文 //

对于推广音乐信念,余笛一向温柔而曲折地坚持着。

没有暴烈,没有光天化日之下的呐喊,没有过分、稚拙地用力,有的只是十年如一日,细水长流的雕琢。

岁月把柔和染上他的眉角,将温润抚上他的脸庞,在众人面前,他是清减的,是恬淡的,是温文尔雅的,好叫人以为他天生就是这样,妥帖,得体,好气度,跟你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,绝不会叫人有压力。甚至,他似乎是佛系的,黑框眼镜让那抹书生文气更加浓重,也让那张脸显得无欲无求。

他来这舞台是为十年难得一寻的机会。是的,心爱的流行美声和传媒流量的交叉点。一年级不是属于他的地方,声入人心才可能是他的舞台。越过选秀的风头,越过通俗的风头,越过嘻哈的风头,在资本娱乐市场的大浪淘沙下,在不断地追寻和漫漫等待中,余笛终于还是等来了这么一个机会。好在,这机会没有来得太晚,就在他人生最华彩的三十七岁年纪。

但余笛没想到,同时等来的,还有自己的soulmate。

 

太意外了,他压根没敢想。

那种意外,就像是家里阳台上不知道种了多少年的仙人球,在某一天突然开出雪白的小花。

 

余笛尽量不在第一期就把那蕴藏十年的渴望和激动写在脸上。在那群二十郎当岁,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中间,他有着明显的不同——著名艺术院校的老师,成熟的年纪,事业有成、为人师表,很难看出他为什么还需要这个舞台。余笛以应有的水准妥帖地自我介绍,游刃有余地歌唱着,在强烈的聚光灯下用歌声吞嚼内心的一丝紧张。

 

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?

一首令人讶异、对于出场选拔来说,诙谐得像是故意的选曲,一个挥鞭在舞台上、充满活力又毫不在意的西部牛仔。

那个人的声音低沉厚重,技术扎实,惹眼而健壮的身躯绷着满满一火车的热情活力。

《牛仔很忙》?余笛没太听过这首歌,歌词听起来活泼轻佻,没什么优美可言,跟自己惯常的审美意境相去甚远。起初,他觉得这种演唱完全是小年轻的作风。但细细听那人唱来,却听不出轻浮的调侃,倒传递出一种朴实温厚的热力,自由、粗犷而豪迈,像是在旅馆、小酒吧和马厩之外,歌颂着什么更了不得的事情——余笛一时琢磨不出是什么事情,只是被这恣意的台风伴着雄浑的男低音弄懵了。

 

他不禁在光芒中看向台上的人。

台上人脱帽放在胸前,也恰好看向他。
  

那不是一双很惊艳的眼睛,余笛想,算不上漂亮,也不冷峻。

但那双眼睛明亮,干净,坦荡,安在一张坚毅结实的脸庞上,十分相称。那双眼睛里饱含着奇异而坚定的神采,不是疯狂的偏执,也不是少年人的野性和鲁莽;在那双眼睛里,有一簇火花跳跃,像是……像是什么呢?那时的余笛脑海中都是旋律和歌词;后来的很多次,他都觉得可以这样去形容——像是加州五月的阳光。

强烈,热烈,但是温暖。

 

余笛和很多人合唱过,也和很多双眼睛对视过。

但在洪之光之前,最好的合作,也都只是互相成全。

洪之光给他的感觉,很意外,那是一种被人承载的感觉,是余笛之前不敢想的感觉。

年轻男人的声音如山岳大地般低沉厚实,也如汪洋般深沉翻涌,他优雅有力地托着余笛,由他华丽地变换声线,任他自由地挥洒,他们不用声嘶力竭相互争抢,声音就总能顺畅自然地契合,完好地保留了彼此的不同特质。

 

“我们是要站在斗牛场中央接受大家的欢呼的。”安静目睹了上一组的演唱,余笛说。

不用扭头,他的余光也感觉得到洪之光关切的眼神。

他不知道此时自己薄薄的唇因为用力而抿成的一道直线,也不知道自己镜片背后灼热而激动的目光。只是,他等了十年,便下定决心要给一切来一个足够相称的开幕。

 

洪之光从善如流地跟着余笛脱下毛衣,解开衬衫最上面的两个扣子。他们并肩走上斗牛场,像两个真正的勇士,让包裹身体的白衬衫散发出凯旋的光芒荣耀。

歌剧表演出身的洪之光,很熟悉那种意气风发、凯旋庆贺的氛围,在男人健壮的身躯里,本就流淌着斗牛士的血液;不过这一次,让他惊喜的是在角斗场另一端的余笛。

 

余笛开口后习惯性的礼让和后退,都被洪之光自然而又不容置疑的揽肩给抛到了脑后。余笛第一次褪下表面的温润,露出锋芒的内里,神情骄傲,风度翩翩,他罕见地、炽热而凛冽地歌唱着流淌于心底的旋律,白皙的脖颈因为发声而泛红,挺拔的胸膛因为腔体共鸣和激动而上下起伏。直到最后一个音符落地,他们骄傲地在舞台中央双双振臂,昂头接受众人的欢呼祝贺。

 那时的余笛,更像一把利剑,因为身后坚实的依托而无畏无惧地向前。


这是余笛十年念想之外的东西,他不期望在这个舞台上能够得到。

但是,因为洪之光的出现,他得到了。

仙人球上的洁白花朵。

 

从那开始,《故乡的云》、《Bella ciao》、《Les Rois Du Monde(世界之王)》,一起磨合,一起揣摩,一起创作……不知道是因为更年轻,还是因为做顺手了,反正,洪之光常常是练习时负责弹钢琴找音准的那一个。

 

洪之光能承载的,比余笛想象的还要多。

十年的挣扎、坚持、曲折、隐忍、浮沉、渴望,余笛没有说出口,却都落在小他八岁的洪之光明亮干净的眼睛里。

——大概,就像水落于水。

 

后来呢?

后来,他们成了追光灯里外的两组,竞技场变幻莫测,身后熟悉到仿佛不存在的宽厚臂膀,已然成了对面年轻后辈们的依靠。

“但是也有想过,如果坐在首席上,真的是‘酷毙了’,哈哈。”

强烈的灯光下,余笛在同王凯,朔天的紧紧拥抱里一晃神,回想起洪之光曾经近在耳畔、震得人心里酸痒酥麻的笑声。

他明白洪之光是这么一说,却并没有那么看重胜利,他看到洪之光亮晶晶的眼睛,和那眼睛里跳跃着的加州阳光时,就明白了。

这对同进同退,可能是最完美的二重唱组合,被云淡风轻地拆散。仍然有很多观众扼腕叹息,称他们为srrx里隐藏的ace。


在一起练习时的某个深夜,余笛曾笑过洪之光,说他怎么第一期把自己搞得如此之垮,垮得出众、垮得出乎意料。

洪之光轻声笑了,挑挑眉,戴起牛仔帽,煞有介事地冲余笛弯腰致意:

“因为喜欢啊,哥哥。”

 

-The end-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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